1947 年底,民盟总部被迫解散后,一批民盟中央委员先后秘密离开内地,来到香港。在这片异乡的土地上,他们要重振一个“被解散”的组织。
1948 年 1 月 5 日,中国民主同盟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香港召开。这就是民盟历史上著名的“三中全会”。
会议开幕当天,就发表了一份《紧急声明》,郑重重申:否认国民党政府宣布民盟为“非法团体”的举动,不接受民盟总部在国民党威胁下发表的“解散”声明,并号召全体盟员“为彻底摧毁南京反动独裁政府,为彻底实现民主、和平、独立、统一的新中国而奋斗到底”。
这次全会,意味着民盟政治路线的重大转折。它宣布恢复民盟总部,在张澜不能赴港期间,由沈钧儒、章伯钧以中央常务委员会名义负责盟务。
更重要的是,三中全会确立了一条新的政治路线。邱钱牧先生的研究把它概括为四个方面:
其一,彻底摧毁国民党的反动统治。 民盟认为,要反对的不只是独裁者个人,而是代表“地主豪绅买办封建”的整个集团。会议总结说:“过去我们曾以和平公开合法的方式去争取民主,但已经失败了。今后自应积极的支持以人民的武装去反抗反人民的反动的武装。”
其二,实行土地改革和没收官僚资本。 民盟主张“彻底消灭封建剥削的土地关系,实行耕者有其田”,让占人口绝大多数、深受压迫的农民获得解放。
其三,反对美国帝国主义的侵华政策。 民盟指出,美帝国主义是国民党反动派的支持者和靠山,要反对中国的反动独裁政府,必须同时反对美国的帝国主义者。
其四,也是最核心的——抛弃“中间路线”,与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。 三中全会认为,“至于独立的中间路线,从目前中国的现实环境看,更难行通”,“一切所谓‘中立’、‘中间’的说法和幻想,实早已被彻底粉碎了”。它明确表示,“中国共产党为民主事业而奋斗的历史……值得每个爱国的中国人赞佩,本盟今后要与他们携手合作”。
可以看到,三中全会的路线,已经从原来“以和平方式争取民主”,转向“以革命手段推翻反动统治、与中共携手合作”。这是前此民盟“和平合法斗争”路线之后的根本转变。
这一转变,不是哪个人的一时冲动,而是民盟在旧政协失败、内战扩大、国民党压制和中共统战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,做出的历史选择。它让民盟从国共之间的“第三方面”,转向了与中共并肩站在一起,共同为推翻国民党统治、建立新中国而奋斗。
从香港出发,民盟走上了与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、共同建国的光明大道。
资料来源
- 《中国民主同盟一届三中全会紧急声明》(1948-01-05);
- 《中国民主同盟一届三中全会宣言》(1948-01-19);
- 邱钱牧、林健柏《论民主同盟三中全会——民盟历史的转折点》。
系列文章说明
本系列文章供民盟盟员,尤其是新入盟的盟员学习民盟史使用。撰写过程中参考了《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》等主要历史资料,以及李先伦、邱钱牧、包爱芹等学者的相关学术研究。系列文章由孙攀河供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