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涂名事件”:几个小时差点改写民盟立场:民盟盟史之十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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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6 年 11 月 11 日,南京,交通银行。第三方面人士聚在这里开会,讨论如何应对国民党单独召开国民大会的事。他们一度想给国民党方面写一封信——要求国民大会延期三周,先改组政府,如果谈不好仍然不参加。

沈钧儒、章伯钧、张申府等人都已经签了名。可是,就在这封信即将发出的时候,一个关键提醒改变了事情的走向。

周恩来指出,国民党很可能把这封信当成“第三方面提名”——也就是说,如果这封信发出去,国民党可能会对外宣称,第三方面已经“认可”了国民党的做法。这样一来,民盟反对国民党的立场就被瓦解了。

于是,大家赶紧把签名涂掉了。第二天,11 月 12 日,周恩来建议民盟就此事向张澜请示。张澜在电话里反复表示“参加不得”,并强调:民盟必须在政协决议程序全部完成后,才能参加国民大会。此后,民盟正式宣布拒绝参加国民大会。

这就是党史上著名的“涂名事件”。它之所以值得记住,是因为它几乎是几个小时内发生的、差点改写民盟立场的转折。

这个事件说明了几件事。

第一,民盟与中共之间,在制宪国大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上,已经形成了“重大问题协商步调”的互动方式。周恩来的提醒,张澜的最终决定,共同稳定了民盟的立场。民盟虽然是独立组织,但在事关政协决议成败的关键时刻,它与中共的立场高度一致。

第二,民盟在这件事上,保持了自己的组织独立性。它没有盲目跟着国民党走,也没有完全被某个力量主导,而是坚持自己的政治判断——维护政协决议程序,反对单方面制宪。

第三,这次拒绝,让民盟同国民党当局的矛盾公开化了。国民党原指望以制宪国大拉拢第三方面、给自己的“法统”增添合法性,民盟的拒绝让这一算盘落空。而这种公开的对立,也直接导致青年党、民社党等与民盟进一步分离。

可以说,“涂名事件”是民盟在风雨欲来的前夜,守住自己立场的一次关键抉择。它看似只是“涂掉一个签名”的小动作,却让民盟在历史的十字路口,站稳了脚跟——站在了维护政协决议、反对国民党单方面制宪的一边。

而这,也为接下来民盟即将遭遇的一场更大的风暴,埋下了伏笔。国民党的恼羞成怒,不会只是停留在政治上。

资料来源

  1. 孙攀河《早期中国民主同盟历史调查报告(1939-1954)》第五节;
  2. 库内《1946—1947年的民盟与张澜》;
  3. 朱晓露《中国民主同盟和中国共产党合作关系研究(1941-1949)》。

系列文章说明

本系列文章供民盟盟员,尤其是新入盟的盟员学习民盟史使用。撰写过程中参考了《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》等主要历史资料,以及李先伦、邱钱牧、包爱芹等学者的相关学术研究。系列文章由孙攀河供稿。